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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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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 “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挖掘、宣传和表彰职业院校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现新时代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3号)要求,总社将在新浪微博平台开展2022年“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二、时间

从2022年4月下旬开始,分宣传预热、作品征集、网络投票和总结颁奖4个阶段分步实施,12月总结表彰。

1.宣传预热阶段(4月25日—30日)

总社创建@最美职校生官方微博,发布历届“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提升活动影响力和辐射面。

2.作品征集阶段(5月—8月)

5月6日,总社已举办2022年“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宣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广大职业院校积极组织学生以视频形式,晒出自己传承工匠精神、勤奋学习技能、斩获技能大奖、成为技术能手,在创业中迎难而上、勇敢拼搏、创新创造,抗疫救灾、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事迹,充分展示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和新时代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参加活动的学生可通过所就读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作品,也可直接使用个人微博发布作品。

3.网络投票阶段(9月—10月)

在总社“最美职校生”官方微博,搭建“最美职校生”(应用技术型本科组)、“最美职校生”(高职组)和“最美职校生”(中职组)3大专区,启动投票打榜环节。

参加活动学校可以动员广大师生、号召热心网友参与投票。根据投票结果,选取各专区前50名学生进入下一环节。该150名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作品鉴定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活动主办方将顺延对应数量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4.总结颁奖阶段(11月—12月)

总社将按照主题鲜明、事迹突出、情感真挚的标准,结合参与活动作品的播放、点赞、转发、评论等数据,从上述150名学生中评选出2022年“最美职校生”获奖学生30名,在总社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各大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提供相应奖励。

三、作品要求

1.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创作和发布的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情感真挚、积极向上、制作精良,体现出新时代职业院校学生的思想性和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传播价值。作品应以视频形式表现,视频时长须在5分钟以内(含5分钟),制作软件不限。

2.每名学生仅限发布1部视频作品。上传作品时,应使用精练准确的主题语对作品内容进行描述,同时添加话题“#最美职校生”,并@最美职校生。未按要求添加话题“#最美职校生”的作品,将不被采纳。

3.作品发布成功后,搜索“最美职校生”话题页,点击“报名入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就读学校层次类别,填写学生姓名、学校名称、联系方式、事迹简介等信息,报名参加活动。

4.作品必须由参加活动学生本人或所在学校原创,并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保留取消参评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主办方对活动作品有展示、宣传等处置权,不付稿酬。参加活动学生及所在学校一经发布作品,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主办方的版权要求。

四、奖项设置

1.最美职校生

从全国范围内参加本活动的职业院校学生中评选出30名“最美职校生”。总社将为获奖学生每人发放1万元奖学金,邀请赴北京参加夏令营,帮助提供实习就业岗位。

2.优秀组织奖

对积极组织广大师生热情参与活动的我社地方组织和职业院校进行奖励,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本次活动已经纳入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各级地方社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广泛联系社员尤其是团体社员,有效提升活动的传播力和触及率,引导广大职业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踊跃参与,将活动打造为我社面向职业院校学生的品牌项目。

2.积极统筹安排相关工作。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要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体推进“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还可与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结合起来,丰富评选活动内容和形式。

3.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防止为基层增加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防范疫情风险,确保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小刚 010-67270233 于  飞 010-67270261